口头合约有否法律效力?
若缔约的一方在洽谈过程中隐瞒某些重要资料,甚至说谎,例如关于产品成份的描述,这会否造成合约无效?
帮亲戚朋友办事是否具法律效力的合约?
协议作违法的事情是否具法律效力的合约?
合约的内容条文有哪些区分?
违约会有甚么后果?

问:

口头合约有否法律效力?

答:

一般来说,口头合约是具法律效力的。但若是商业、雇佣等方面较繁复的合约,为避免对合约条款内容有所分歧,缔约双方惯常都会以书面形式订约。另外,法律上亦有若干限制,规定某些合约,例如物业买卖、按揭等,必须以有书面合约订立。

问: 若缔约的一方在洽谈过程中隐瞒某些重要资料,甚至说谎,例如关于产品成份的描述,这会否造成合约无效?

答: 此种情况,法律上称为虚伪陈述,可以造成合约无效。当然,有关陈述必须是导致缔结合约的因素,即受害的一方相信及倚赖此陈述而缔约。

问: 帮亲戚朋友办事是否具法律效力的合约?

答: 这要视乎双方在作承诺时,有否建立法律关系的意图。假如双方是在社交场合上互相作出承诺,法庭一般都会裁定双方没有立约的意图。

问: 协议作违法的事情是否具法律效力的合约?

答: 法律上,这并不构成具法律效力的合约。

问: 合约的内容条文有哪些区分?

答:
(1)

「条款」和「陈述」:「条款」是规范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合约条文,它是在双方协商过程中所订立的。在订立合同前的谈判阶段,双方所作出的声明只可作为「陈述」,这些陈述不一定最终成为合同的条款;

(2) 「条件」和「保证」: 合约条款一般分为「条件」及「保证」。「条件」是较重要的条款,如果违反条件,受害一方就可以要求解除合约和获得赔偿损失。「保证」是较次要条款,如果违反保证,受害一方只能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不能解除合同;
(3) 「明示条款」和「默示条款」:「明示条款」是在订定合同时双方以书面或口头方式明确表示的条款。「默示条款」则是双方在事前并没有提及的条款。默示条款可以是事实上的默示、法律上的默示和惯例上的默示;
(4) 「豁免条款」:「豁免条款」是合同内免除或限制一方对另一方所须承担的责任。
问: 违约会有甚么后果?

答: 当缔约的其中一方违反合约的内容时,受害的一方在一般情况下除了可终止合约及取回已付出的金钱或其它利益外,亦可继续合约而要求违约的一方赔偿有关损失,或向法庭申请强制违约的一方履行其承诺,甚至禁止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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